十幾年來警政署鼓勵員警創新作為、加強為民服務,但卻因為警政署習慣於以專案評比推動,要求員警舉證,以致讓人懷疑為民服務的真心。最令人動容的警察為民服務事蹟,通常都不是為了應付績效而做的。 Charles Lin與一位台東大武分局員警電話上的邂逅,改變了他對警察的看法,一心只想表揚警察的善行。 請看今天的一葉知秋! Tags: 8 comments 625 likes 20 shares Share this: 立法委員葉毓蘭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中華民國第十屆立法委員 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 42502 followers 39897 likes "https://www.ly.gov.tw/Pages/List.aspx?nodeid=38747" View all posts